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EURASIA FORUM

欧亚论坛 协会章程

(修订版·2026年6月)


第一章:名称、法律地位与注册办事处

ARTICLE 1: NAME, LEGAL STATUS AND REGISTERED OFFICE

1.1 欧亚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或「本协会」)是一家根据瑞士联邦法律设立的独立、非营利、非政府的国际会员制组织。

1.2 本论坛依据《瑞士民法典》(ZGB)第 60 条及后续条款组织设立,并在瑞士法律意义内,专职追求公益、教育、科学、国际合作以及其他非营利目的。

1.3 本论坛的注册办事处(总部所在地)设于瑞士。具体地址应由理事会决议确定。

1.4 本论坛自依据瑞士法律有效成立之日起,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5 本论坛应依据合法、透明、问责、独立、可持续性以及良好治理的原则开展其所有活动。

1.6 本论坛应保持政治中立、无党派色采且不涉及宗教。本论坛既不运持也不反对任何政治政党、宗教组织或意识形态运动。

1.7 本论坛可在瑞士境内或境外设立代表处、区域分会、联络处、项目办公室或其他运作单元。


第二章:使命、宗旨与目标

ARTICLE 2: MISSION, PURPOSE AND OBJECTIVES

2.1 使命 (Mission)

欧亚论坛是一个国际非营利平台,致力于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国际合作、政策对话和学术研究。透过跨学科合作,论坛积极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落实做出贡献,并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推进。

2.2 宗旨 (Purpose)

欧亚论坛的主要宗旨是透过促进政府、国际组织、学术机构、私营企业、公民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参与可持续经济与商业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建设性对话,来深化国际合作。
本论坛作为一个独立平台,用于交流知识、专业经验、创新理念和务实解决方案,以促进可持续繁荣与负责任的经济增长。

2.3 愿景 (Vision)
欧亚论坛致力于成为一个在国际上备受尊崇的平台,架起公共政策、学术研究、商业领导力与国际合作之间的桥梁。
透过连结机构负责人、企业高管、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员、投资人、创始人以及专业人士,论坛旨在加强国际伙伴关系,并促进各区域的可持续经济转型。

2.4 公益目标 (Public-Benefit Objectives)

为履行其​​使命,本论坛应追求以下公益目标:

  • 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落实与推进;
  • 推动关于可持续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商业模式以及长期企业韧性的研究;
  • 鼓励公私合作(PPPs)及多方合作,以创造可持续的社会与经济价值;
  • 推进关于气候转型、环境可持续性、绿色金融、技术创 新与数字化转型的对话与研究;
  • 推动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实践以及可持续的企业治理;
  • 支持教育、高管培训、专业培训以及国际能力建设倡议;
  • 鼓励学术交流、跨学科研究和国际知识共享; 加强政府、国际组织、大学、研究机构与私营部门之间的机构合作;
  • 促进跨境商业合作、投资对话以及可持续的国际贸易。

2.5 战略定位 (Strategic Positioning)

  • 本论坛运作于国际政策、学术研究与具体商业落地实践的交汇点。
    本论坛将权威研究、政策建议和机构专业知识转化为务实战略,以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和国际经济合作。

2.6 长期承诺 (Long-Term Commitment)

  • 本论坛致力于透过长期的研究、战略对话、机构合作和专业发展,创造可衡量的、持久的公共价值。
    本论坛所采取的所有倡议均应以可持续性、包容性、创新、诚信和国际合作的原则为导向。
    论坛旨在构建一个由引领者和机构组成的专业社群,致力于为当代和子孙后代创造具备可扩展性、持久且积极的体制性影响。

2.7 非营利性质 (Non-Profit Character)

  • 本论坛的所有活动均应纯粹为实现其非营利目的而开展。
    透过研讨会、出版物、研究服务、会员费、赞助、资助、捐赠或其他合法活动所获得的任何收入,应完全用于实现本论坛的法定目标,且不得分配给其成员或治理机构,除非瑞士法律另有允许。

第三章:运作方法与活动

ARTICLE 3: METHODS OF OPERATION AND ACTIVITIES

3.1 为实现其使命和法定目标,本论坛可在瑞士境内及国际上开展、组织、推广、资助或支持以下非营利活动。

3.2 研究与出版物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s)
本论坛应发起、开展、委托、出版和传播与可持续经济发展、国际商业合作、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环境可持续性、企业治理以及其他与其使命一致的事项相关的跨学科研究、政策分析、白皮书、战略报告及其他学术或专业出版物。

3.3 国际会议与对话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and Dialogue)
本论坛可组织国际论坛、圆桌讨论、高管对话、研讨会、专题讨论会和学术会议,旨在促进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学术机构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层次交流。

3.4 公私合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本论坛应透过推动政府当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建设性对话与合作,鼓励并促进公私合作(PPPs)。

3.5 专业网络与国际合作 (Professional Networking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本论坛可建立专业网络平台、商业对接倡议、高管交流项目、机构合作机制和国际协作项目,旨在加强跨境伙伴关系与可持续经济合作。

3.6 教育与能力建设 (Education and Capacity Building)
本论坛可为个人和机构设计并实施教育项目、高管教育、大师班、领导力发展倡议、专业认证项目、奖学金、研究员职位、实习和能力建设项目。

3.7 研究中心与专门委员会 (Research Centers and Specialized Committees)
本论坛可设立常设或临时研究中心、工作组、专家小组、特遣部队、行业委员会、区域分会或其他专门机构,以推进其战略优先事项。

3.8 战略伙伴关系 (Strategic Partnerships)
本论坛可与国际组织、联合国实体、政府机构、大学、智库、基金会、商会、金融机构和私营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前提是其目标须与本论坛相兼容。

3.9 会员服务 (Membership Services)
本论坛可建立结构化的会员项目,并向其成员提供与本论坛法定宗旨相一致的专业服务、研究资源、交流机会、教育活动、出版物、咨询服务及其他权益。

3.10 创收活动 (Revenue-Generating Activities)
为确保其长期财务可持续性,本论坛可提供咨询服务、研究项目、出版物、会议、培训项目、认证、赞助机会及其他专业服务并收取合理报酬。
任何此类活动均应严格作为本论坛非营利目的的辅助性活动,且所有由此产生的收入应完全用于实现本章程所规定的目标。

3.11 资助与捐赠 (Grants and Donations)
本论坛可接受来自政府当局、国际组织、企业、基金会、机构和个人的资助、捐赠、赞助、捐赠基金、礼物、遗产及其他合法财务贡献,前提是此类贡献不得损害本论坛的独立性或非营利性质。

3.12 国际合作项目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jects)
本论坛可参与、协调或实施由政府、多边组织、发展机构、慈善基金会或其他合法资助机构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

3.13 辅助性活动 (Ancillary Activities)
本论坛可购买、租赁、管理、许可或处置为实现其法定目标所必需的动产或不动产、知识产权、数字资产、出版物、数据库及其他资源。

3.14 一般授权 (General Authority)

本论坛可开展任何直接或间接有助于实现其使命的合法活动,前提是该活动必须与瑞士法律及本论坛的纯粹非营利目的保持一致。


第四章:会员资格

ARTICLE 4: MEMBERSHIP

4.1 准入资格 (Eligibility)
本论坛的会员资格向支持本论坛使命与目标、并致力于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国际合作、学术交流或相关领域的自然人和法人开放。
会员资格不因国籍、种族、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或居住地而受到限制。

4.2 会员类别 (Categories of Membership)

本论坛可设立不同的会员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 个人会员 (Individual Members);
  • 企业会员 (Corporate Members);
  • 机构会员 (Institutional Members);
  • 学术会员 (Academic Members);
  • 荣誉会员 (Honorary Members);
  • 战略合作伙伴 (Strategic Partners);
  • 以及 理事会确定的任何其他类别。适用于每个类别的权利、义务、特权和会员费可由理事会决定,并在大会要求时予以批准。

4.3 接纳 (Admission)
会员资格申请应以理事会规定的形式提交。
理事会应拥有批准或拒绝任何申请的绝对权力,且无须为其决定提供理由。
任何申请人均不享有获得会员资格的法定权利。

4.4 会员权利 (Rights of Members)

根据本章程及本论坛通过的任何内部条例,会员应享有以下权利:

  • 参与本论坛的活动;
  • 获取关于本论坛活动与发展的信息;
  • 依据其会员类别出席大会;
  • 在本章程或适用会员条例赋予表决权的情况下,行使表决权并竞选相关职位;
  • 受益于本论坛提供的专业服务与活动。

4.5 会员义务 (Obligations of Members)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 维护本论坛的目标与声誉;
  • 遵守本章程以及所有正式通过的条例与决议;
  • 依规缴纳会员费;
  • 以符合本论坛价值观与原则的方式规范自身行为。

4.6 会员费 (Membership Fees)

会员应依规缴纳年度会员费。
费用的金额、支付时间表、豁免及类别应由大会根据理事会的建议、或依据理事会批准的指南予以确定。

4.7 退出 (Resignation)

任何会员均可透过向秘书处提交书面通知退出本论坛。
除非理事会另有决定,否则退出应在当前会员年度结束时生效。
已缴纳的会员费一律不予退还。

4.8 会员资格终止 (Termination of Membership)

会员资格在以下情况下应自动终止:

  • 退出;
  • 个人会员死亡;
  • 法人主体解散或清算;
  • 在适当催告后仍未缴纳会员费;
  • 经理事会决议开除。

4.9 开除 (Expulsion)

理事会可开除任何其行为违反本论坛目标、声誉或利益,或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本论坛内部条例的会员。
理事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且无须说明理由,除非瑞士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有要求。

4.10 会员法律责任 (Liability of Members)

会员对本论坛债务与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以其应付未付的会员费金额为限。
任何会员均不对本论坛的债务、义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任何额外的个人法律责任。

4.11 会员名册 (Register of Members)

秘书处应维护一份官方会员名册,其中包含依据适用瑞士法律及数据保护条例进行本论坛行政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组织治理与行政管理

ARTICLE 5: ORGANIZATION, GOVER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5.1 治理机构 (Governing Bodies)

本论坛的治理机构与行政管理主体应包括:

  • 大会 (The General Assembly);
  • 理事会 / 董事会 (The Board of Directors);
  • 秘书处 (The Secretariat);
  • 审计机构 (The Auditor);
  • 依据本章程设立的任何其他咨询、战略或专门委员会。

5.2 大会 (The General Assembly)

大会为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由全体具备表决权的会员组成。

5.3 大会职权 (Powers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大会应拥有以下专属职权:

  • 批准并修改本章程;
  • 选举、任命并解任理事会成员、理事长(主席)及审计机构;
  • 审查、批准并接纳由理事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预算;
  • 解除理事会成员及秘书处的集体与个人管理责任;
  • 依据理事会的建议,确定年度会员费的政策、结构和基准;
  • 决议本论坛的自愿解散、清算或与其他实体的合并;
  • 行使适用法律或本章程明确赋予大会的所有其他专属职权。

5.4 大会会议 (Meetings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年度大会(例行会议)应在每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一次。特别大会可由理事会决议召开,或在至少五分之一具备表决权的会员提出书面请求时召开。

5.5 召集与议程 (Notice and Agenda)

大会会议应由理事会至少提前二十一(21)天,透过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或官方数字通信管道)召集全体会员。通知中应明确注明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以及由理事会确定的详细议程。

5.6 表决权、法定人数与决议 (Voting, Quorum and Resolutions)

每位具备表决权的会员应享有一票表决权。大会会议可以亲自出席、通过代理人出席、或通过理事会批准的电子、数字或混合远程方式召开。除非法律或本章程另有要求,否则决议应由出席或代表的具备表决权会员的简单多数(过半数)表决通过。

5.7 理事会 / 董事会 (The Board of Directors)

理事会(或称董事会)为本论坛的战略执行、管理与法定代表人机构。理事会应由至少三(3)名成员组成,由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3)年,可连选连任。

5.8 理事会职权 (Power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理事会被赋予管理、指导和代表本论坛的所有权力,但法律或本章程明确保留给大会的职权除外。理事会的专属职权与义务包括:

  • 制定本论坛的战略方向、国际政策、核心项目和全球运作指南;
  • 确保本论坛运作在法律、财务和税务上的完全合规,并维护诚信与良好治理;
  • 监督本论坛日常行政、财务管理、预算控管和资产分配的健全性;
  • 任命、监督、评估并解任秘书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及秘书处的其他核心高管;
  • 批准并修改内部条例、操作准则、各委员会职权范围、行为准则以及治理框架;
  • 筹备大会会议,编制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提案;
  • 决议接纳新会员或开除现有会员;
  • 管理本论坛的国际关系、机构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合约谈判和法律事务。

5.9 理事会会议与决议 (Meetings and Resolutions)
理事会应根据运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可亲自出席、通过电话、视频会议或理事会同意的任何数字平台召开。理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多数成员出席。决议应由多数票表决通过。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主席(理事长)享有决定票(裁决权)。

5.10 秘书处 (The Secretariat)

秘书处为本论坛的日常行政、运作、执行与项目管理机构。秘书处应由秘书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CEO)领导,其由理事会任命并对理事会负责。

5.11 秘书处职能 (Functions of the Secretariat)

秘书处应履行以下职能:

  • 执行大会和理事会通过的战略、决议、政策和预算;
  • 管理本论坛的日常运作、国际会议、研究项目、出版物和核心活动;
  • 为全体会员提供行政服务,维护官方会员名册,并处理新会员的申请工作;
  • 管理本论坛的官方档案、文件记录、会计账目以及内部与外部通信;
  • 协助理事会筹备大会会议及编制年度财务与运作报告。

5.12 审计机构 (The Auditor)

若适用法律有强制性要求,大会应任命一家独立且具备专业资质的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论坛的年度账目与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应向大会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审计报告。若瑞士法律未做强制性审计要求,大会可决议免除审计、或建立适当的内部财务审查机制。

5.13 签名权与法定代表 (Signatory Power and Legal Representation)

本论坛对外及在法律、商业、金融、合约、政府和司法事务中​​的合法代表权,由理事会成员、秘书长或获理事会正式授权的个人行使。

5.14 法定代表与签名权 (Signature)

  • 本论坛对外进行法律代表时,由理事长(主席)一人单独签名(individual signature)即产生完整法律效力。
  • 理事长(主席)拥有完整且唯一的权限,在所有法律、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中合法代表本论坛并对本论坛产生约束力。
  • 理事会可根据其认为必要的具体运作需求,将额外的单人或共同签名权,授予其他理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ARTICLE 6: FINANCE AND ASSETS

6.1 财务资源 (Financial Resources)

本论坛的财务与运作资源应来自:

  • 年度会员费;
  • 来自国际会议、论坛、培训项目、出版物和专业服务的合理收入;
  • 来自公共当局、国际组织、基金会和慈善机构的资助与拨款;
  • 来自企业、机构和个人的自愿捐赠、赞助、遗产、礼物及其他合法贡献;
  • 来自本论坛资产管理或合法辅助性活动的利息或投资回报;
  • 与本论坛的非营利宗旨相符的其他任何合法收入管道。

6.2 财政年度 (Financial Year)

本论坛的财政年度应自每年的 1 月 1 日开始,至同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

6.3 财务诚信与问责 (Financial Integrity and Accountability)

本论坛的全部资产、收入、会计账目和管理活动均应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瑞士公认会计原则(Swiss GAAP)及适用的瑞士法律进行管理。

6.4 责任限制 (Limited Liability)

本论坛应以其自身资产对其所有法律、商业、合约和行政义务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本论坛的会员、理事会成员、管理层及雇员,均不对本论坛的任何债务、亏损、合同或法律责任承担任何个人或补充性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解散与清算

ARTICLE 7: DISSOLUTION AND LIQUIDATION

7.1 解散决议 (Resolution on Dissolution)

本论坛的自愿解散、清算或与其他实体的合并,只能由为此目的专门召开的大会(或特别大会)做出决议。该决议必须获得至少四分之三(3/4)出席或代表的具备表决权会员的赞成票方为有效。

7.2 资产分配限制 (Restriction on Asset Allocation)

在本论坛解散、清算或终止的情况下,其剩余的全部净资产、资金、档案和知识产权,应完全移交给另一家设在瑞士或国际上、且享有税收豁免地位的非营利、公共福利法人主体,该主体的法定目的必须与本论坛的使命及宗旨相兼容或类似。
在任何情况下,本论坛的剩余资产均不得归还、分配或返还给本论坛的任何会员、理事会成员、创始人、管理层、雇员或任何私人利益相关者。


第八章:附则

ARTICLE 8: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8.1 章程修改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本章程的任何修订、更改或补充,必须由大会决议通过。修改提案必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2/3)出席或代表的具备表决权会员的赞成票方可成立。

8.2 内部条例与治理章程 (Internal Regulations and Governance Charters)

理事会有权制定、通过、修改或废止本章程未作详尽规定的内部条例、操作指南、行为准则和特定治理章程。此类内部法规必须与本章程及瑞士法律完全保持一致。

8.3 准据语言与口译 (Governing Language and Interpretation)

本章程的英文版本(English version)为本论坛唯一的官方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准据文本。本章程翻译成任何其他语言(包括中文、法文或德文)仅供参考、网页公示、文化理解和行政便利之用。在不同语言版本之间出现任何歧义、冲突或口译争议时,应以英文原文为准。

8.4 瑞士法律的补充适用 (Subsidiary Application of Swiss Law)

对于本章程未作规定或未详尽规定的所有法律、组织、治理、管理或程序性事项,应直接适用《瑞士民法典》(ZGB)第 60 条及后续条款、以及瑞士联邦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8.5 生效日期 (Entry into Force)

本修订版章程经 2026 年 6 月 17 日开会召开的特别大会正式决议通过。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完全替代本论坛此前的所有章程版本及修订案。


附表 A (SCHEDULE A) :组织结构、会员类别与治理框架


本中文文本仅供参考及阅读便利之用。欧亚论坛之法定准据语言为英文,一切法理及权益诠释均以英文原文(Articles of Association)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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